西藏邊境證

由Chinatour.tw于2017-01-09编辑

東、察隅、墨脫、阿裡等邊境區需要辦理邊境通行證。
辦理地點:持國內身份證者在自己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籍接待室辦理。
辦理程式:請帶好並交驗本人身份證,同行有無身份證的兒童的,另帶兒童的戶口名簿,交付二元後填寫
一張邊境通行證申請表,在前往邊境地區名一欄填上你欲前往的地區。例如:準備去珠峰大本營的,填上“定日珠峰地區”即可;準備去神山(岡仁波欽)聖湖(瑪旁雍錯)的,填上“阿裡紮達普蘭縣”即可。
西藏自治區內需要辦理邊境通行證的地區如下:日喀則地區:仲巴縣、薩嘎縣、聶拉木縣(樟木)、定日縣、康馬縣、亞東縣、崗巴縣、定結縣、吉隆縣 林芝地區:墨脫縣、朗縣、米林縣、察隅縣
山南地區:浪卡子縣、錯那縣、洛紮縣、隆子縣 阿裡地區:普蘭縣、紮達縣、日土縣、噶爾縣
注:香港、澳門和國內客人如持有走活的護照則不需要辦理邊境證。
注:建議邊境通行證最好在出發前辦理,到達拉薩後也可以辦理,但是費用較高,需要3個工作日。西藏其他地區基本無法辦理邊境通行證。
注:康馬縣往亞東邊檢站必須有邊防證並注明前往地點:亞東。活的護照也不能通過,因為亞東屬於未開放地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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